为让嫌疑人伏法,检察官做了个模拟驾驶实验

日期:2023-06-26 18:16:51 来源:现代快报

日前,连云港市灌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通过侦查实验让“零口供”被告人当庭认罪的危险驾驶案,获法院支持,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为让嫌疑人伏法,检察官和公安人员专门做了一次模拟实验,最终认定嫌疑人醉驾事实,令其低头认罪。

2021年5月16日13时许,朱某在无驾驶资格且饮酒的情况下,驾驶一辆SUV轿车,沿杨陡线行驶至灌云县伊山镇一饭店门前,遇到素有嫌隙的同事夏某并发生口角冲突,因夏某报警而案发。

经鉴定,朱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9mg/100ml。灌云县公安局于5月21日,以朱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被告人朱某到案后对酒后驾车的行为拒不供述,并辩解称本人饮酒后睡在后排车座并不知道被谁开车带回案发地点。


【资料图】

2022年1 月18日,案件移送灌云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发现,公安机关移送的有罪证据仅有被告人的《血液含量检测报告》,且案发时能监控到涉案轿车行驶路段的监控视频均无法看清驾驶员,难以辨认朱某。因朱某下车时现场监控是在轿车后方,只能拍摄到驾驶员从轿车左侧车门下车,但无法判断是驾驶室还是后排车门,并且案发现场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现场证人均为朱某的家人或同事,公安机关无法有效收集证明力较强的言词证据。在朱某拒不供述情况下,现有在案证据无法证实其涉嫌危险驾驶的案件事实。

办案检察官通过分析案发现场监控录像发现,在朱某与夏某发生冲突后,从涉案车辆副驾驶室下来一人,并参与劝架。对此,检察官将此人作为关键证据,引导公安机关查找该人身份,在确定为尹某后,检察官自行开展了补充侦查。

在询问尹某时,尹某态度模糊,声称在案发时全程不清醒,但与其在视频中参与拉架时却极为清醒的行为矛盾,办案检察官判定其在说谎。

为查清事实真相,精准认定犯罪,办案检察官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一起开展了模拟驾驶实验,精准还原案发经过,通过在案发地点以同一行驶轨迹、同一监控角度、驾驶同一车辆,发现从监控视频中看,从主驾驶位和后排座位下车后,车门打开状态呈现在视频中的车外轮廓存在不同,据此检察官认定该涉案轿车停车后,朱某系从主驾驶位下车。

2022年11月23日,该院以朱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针对被告人朱某拒不认罪情况,办案检察官积极梳理侦查实验报告等关键性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庭审中,办案检察官将被告人朱某有酒驾前科及关键证人证词中的矛盾点等情况进行充分阐述,牢牢掌握庭审主动权。“车是我开的。因为我有酒驾前科,以为这次咬死不认罪的话可以逃避处罚。”最终被告人朱某当庭认罪。

近日,灌云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朱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通讯员 颜倩倩 刘振东 现代快报+记者 王晓宇

(校对 张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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